[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清产核资会议记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清产核资会议记录 为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清产核资会议记 录 为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 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 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对象 全镇17个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社区)、 社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包 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合办且控股的企业或者组织等。 二、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12月31日 前形成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包括未纳入财务核算的资金、 资产,以及未明确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主要包 括: 1.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 第1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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