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汇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汇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一、统筹模式 按照“统分结合、基金暂时调剂”的统筹模式,实行与市级分级管理体制,实现同市级城镇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与城镇居民医疗 保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汇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 一、统筹模式 按照“统分结合、基金暂时调剂”的统筹模式,实行与市级分级 管理体制,实现同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 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 二、统筹标准 自XX年1月1日开始,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安排,我 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依照市级政策标准执行。 (一)个人缴费标准。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个人 缴费每人每年40元;劳动年龄非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70 元;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00 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不足 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年满60岁周岁居民,个人缴费 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二)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 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 700元,转外就医700元。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住院报销标准:一级 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 60%;异地就医(市范围外的转院、急诊、异地居住或工作)报销标准 第1 页共 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