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全区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4岁(即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
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