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
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 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
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 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41号)以 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 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 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 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 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 资助学,扩大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