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理论和实践探讨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理论和实践探讨 一、集中核算制的 依据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条件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理论和实践探讨 一、集中核算制的依据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 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条件下, 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 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融会计核 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不仅 在实践上是可行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1.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财政理论要求对传统的财政职能进行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对财政 支出结构、执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财政应该在进一步突出保证国家 政权运转的同时,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财政的进入和退出领域,加 大保障投入、退出竞争性领域。并且,在保证国家机器和行政职能正 常运行的同时,做到效益优先,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建立 一个能够调动和激励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性的财政运行机制和财务机 制,及时足额收缴财政收入,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 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财会集中核算制正是按照 这一理论,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新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制入手, 对财政资金的组织、预算、分配、执行及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不 仅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还为部门预算和公共财政改革打 下了基础。2.所有者财务理论。所有者财务是指所有者以其对资 本或资金的所有权为基础,对其所委托的资本经营者进行监督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