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 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 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 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 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 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 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 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 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 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 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冬季时间:00:00--00:00夏季时间:00:00--00:00 7、 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 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 科。 8、 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 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 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 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 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 处罚。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