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平安消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消费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病危害进展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平安消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消费过 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病危害进展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 的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平安动力部。负责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消费过程中,因化学要素、物理要素、生物要素而产生的有害要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 业现场的平安卫生设备不良产生危害要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展劳动防护用品装备。 4.1.1 免费为消费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方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详细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开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 品(除特别工种外),平安动力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消费技术部与平安动力部共同认 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平安的器具,如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防 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 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视、检查发放情况。 4.3 劳动防护器具(品)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