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