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励志】法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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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 法制化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 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 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 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及法律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四条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 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代理公司参与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 裁等活动。 第六条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1 ()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2 ()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 运作活动。 第八条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 及法律的事务。 第九条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 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第十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纪案件。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 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第十二条指导为主的原则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 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第十三条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保守秘密原则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 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相关合资合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