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转本政策新规定

江苏专转本政策新规定   年江苏专转本政策  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

江苏专转本政策新规定 年江苏专转本政策 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6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现将《江苏省年 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各市招考机构要从深 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 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 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专转本”选拔考试面向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专科学生所学专业必须满足本 科接收院校专业招生要求。各接收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条 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各推荐学校 要着重做好生源组织发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并安排专人 做好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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