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我工作能力评价

对自我工作能力评价 罪体现了犯罪的公然性。既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肆意殴打他人,惹事生非,强拿硬要,对公私财产恣意毁损,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等秩序,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成为扰乱我区社会秩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对自我工作能力评价 罪体现了犯罪的公然性。既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肆意殴打他人,惹事生非, 强拿硬要,对公私财产恣意毁损,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等秩序,使人 民群众失去安全感。成为扰乱我区社会秩序犯罪的三种主要形态,已经成为社会新 的不稳定因素,给区域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隐患。其原因有四:社会环境及不良社 会因素的影响。社会文化传媒方面的原因。认知方面的原因。酗酒引发聚众斗殴案 件。 一、如何在聚众性犯罪中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 虽重点体现了宽,但也不是一味地“从宽”,这里的“从宽”也应依照具体案件区 别对待,同样要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正所谓过严易枉,过宽易纵,无论是“过 严”、还是“过宽”,都会造成司法不公。因此,在办理聚众性案件中要正确理了 解和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 度。 (一)重点在宽 在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司法实践中,当宽则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等到体现: 一是对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初犯; 二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是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中止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案件; 四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认识深刻、认罪态度较好,主观上确有悔过表现, 不致发生毁灭证据、串供、作伪证和不致再次实施犯罪或继续犯罪的; 五、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有被害人的案件得到被害人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并赔偿到位的。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案件, 应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以处之。例如被告人田某、朱某某、赵某某、 高某等人的聚众斗殴案中,涉案的陈某等10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刚满16岁,均 是在校学生。我院在审查起诉时了解到这些孩子一贯表现良好,并非那种无可救药 的“坏孩子”,此次犯罪具有偶然性,而且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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