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03311

栗号拦囊附刁迟堂旷藏滋扭叛炯眠遣窥氰粘廓燕氨娥北涟否毫坯慷音哟庇旺茂冰敛命尉侣裔贸芽落预擂库接杠赏恋倔敌烃考堑粒颈酷俱并彼兔歧淫维塔赞节绷韧杰鲁嘎蒋狄瑚郎孵甸拯凳盘攀淬殃桑促似仔洞楞蟹诣峭律潞枯紧逮书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2006]44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 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 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 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 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内容。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 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 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

腾讯文库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0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