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最新版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 第一条 生产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第二条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 第三条 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 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 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 2、掘进:12分系数为0.12; 3、机电:12分系数为0.12; 4、运输:12分系数为0.12; 5、通风:25分系数为0.25; 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 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 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 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 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