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样本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90号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90号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 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子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庭居室(如下简称家居)装修活动,加强家居装修管理,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进居住环境,对居住房屋进行修饰解决建 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居民,涉及村民、业主、承租人及其她使用人。 承租人或其她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从事家居装修活动及对其监督管理,必要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家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构造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 电、燃气、环保等关于规定和原则。 家居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第五条 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对全市家居装修活动进行统 一管理,负责制定家居装修技术规范,负责家居装修者从业资格管理。

腾讯文库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样本
腾讯文库腾讯文库
search
课件
教案
试卷
日记
论文
读后感
中考
高考
考研
雅思
托福
行测
申论
面试攻略
AI
大数据
新媒体
登记表
合同
协议
委托
美食
司法考试
求职招聘
工作汇报
入职培训
实习报告
思想汇报
调研报告
旅游攻略
读书笔记
立享超值文库资源包
我的资料库

file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样本付费本文由万文网提供

编辑文档编辑文档
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李子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居室(如下简称家居)装修活动,加强家居装修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进居住环境,对居住房屋进行修饰解决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居民,涉及村民、业主、承租人及其她使用人。承租人或其她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第三条从事家居装修活动及对其监督管理,必要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家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构造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关于规定和原则。家居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第五条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对全市家居装修活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家居装修技术规范,负责家居装修者从业资格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引下,对本行政区域内家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受理家居装修举报,查处家居装修违法行为。第六条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在市主管部门指引下,协助市、区主管部门对家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受理家居装修征询、协调会员间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第七条各物业管理单位在市、区主管部门指引下,负责家居装修工程开工申报登记及装修施工现场管理。第二章从业资格第八条从事家居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一)有固定办公地点;(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重要技术工人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上岗证;(三)技术负责人具备3年以上装修施工管理经验,并具备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第九条从事家居装修者,应依市政府关于规章向市主管部门申领《承建资格证书》。《承建资格证书》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审验内容涉及施工业绩、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状况等。经年审合格者,可继续经营;对年审不合格者,其《承建资格证书》予以注销。《承建资格证书》年度审验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获得《承建资格证书》家居装修者自愿参加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查看剩余全文
复制全文
复制全文
全屏阅读
全屏阅读
下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