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维修和报废安全技术规程
井巷维修和报废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 第二条 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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