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课外古诗文宋史曾公亮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曾公亮传》原文及翻译原文: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举进士甲科,知会稽县。民田镜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宋史·曾公亮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举进士甲科,知会稽县。民田镜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 斗门,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 尝有使客亡囊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之者廋耳索之果然 公亮明练文法,更践 九,习知朝廷台阁典宪,首相韩琦每咨访焉。仁宗末年,琦请建储,与公亮等共定大议。密 州民田产银,或盗取之,大理当以强。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物民家有间矣。” 固争之,遂下有司议,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契丹纵人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吏不敢禁, 皆谓:与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后将奈何?雄州赵滋勇而有谋,可任也。” 使谕以指意,边害讫息,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寻加户部尚书,帝不豫,辽使 至不能见,命公亮宴于馆,使者不肯赴。公亮质之曰:“锡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 疾,而必使亲临,处之安乎?”使者即就席。熙宁三年,拜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 明年,起判永兴军。居一岁,还京师。旋以太傅致仕,元丰元年卒,年八十,帝临哭,辍朝 三日,公亮方厚庄重,沉深周密,平居谨绳墨,蹈规矩;然性吝啬,殖货至巨万,初荐王安 石,及同辅政,知上方向之,阴为子孙计,凡更张庶事,一切听顺,而外若不与之者。常遣 子孝宽参其谋,至上前略无所异,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宽至枢密以 (节选自《宋史·曾公亮传》) 报之。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译文 :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考中为进士甲科,知会稽县。老百姓在镜湖旁种田,常常担 心镜湖泛滥。曾公亮设置斗门,将湖水泄入曹娥江,老百姓享受到他的好处。曾公亮以端明 殿学士的身主政郑州,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晚 上不用关闭大门。曾经有过客丢失橐中财物,发布文书诘查盗贼,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 不窝藏盗贼,恐怕是同行的人隐藏起来了吧。”进行搜查,果然如此。曾公亮熟习写文章的 章法,任职以后,熟悉懂得了朝廷台阁的规章,首相韩琦经常咨询访问他。仁宗末年,韩琦 请求设置皇储,与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计。密州民田盛产银子,有人偷取银子,大理寺把他 们当作强盗。曾公亮说:“这是禁物,偷取银子虽然是强盗行为,与从百姓家中盗取财物有 区别。”为此事坚持展开争论,于是皇帝就下达给有司议论,比照抢劫盗窃财物的法律,这 个强盗得以不被判死刑。契丹指使人在界河捕鱼,又多次开通盐船,官吏不敢禁止,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