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制度
伍家岗区白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一、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
伍家岗区白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 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 能一次性使用。 二、中心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 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中心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一 次性无菌医疗用品, 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 品注册证》。 四、中心采购部门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部门颁 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布了备案 ,凭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 产品,专管 人员必须齐全,资料存档备查。 五、中心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采购部门 必须对以下四个环节进行验收: (1) 订货合同, 发货地点 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 查验每 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2)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 损. (3) 包装标示应符合国家《 GB15979 —1995 》、《 GB15980 —1995 》、《GB8939—1999》、《YY/T0313—1998》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