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标准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本钱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
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标准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本钱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 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 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效劳。 三、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 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 五、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 和详细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那么,按量取食,杜绝浪 费。原那么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完毕次 日早餐为止。 八、假设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 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