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
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的顺利进 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施工单位 应依据本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并严格执行。____项目部将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依照本规定随时进行监督检 查。 第二条 施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 安全”的方针;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 施工单位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自项目的治安 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需设 置值班巡逻人员和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 期不定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五条 若发生事故案件,各施工单位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 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专职安全 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 能力。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