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诉北京摇太阳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案

耿某诉北京摇太阳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案  【要点提示】 同意将其表演制作为节目应推定为同意他人播放。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录像作品与作为邻接权客体的录像制品的根本区别在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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