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诚意金、订金等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诚意金”、“订金”和“vip会员费”的财税处理、纳税筹划及风险提示 (作者:中国税收筹划师经济学博士肖太寿)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诚意金、订金等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