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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