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2021年第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 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 下: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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