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
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畅通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畅通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 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领 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心 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 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 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 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提高。 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管 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 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 6、残疾人机动车营运进一步规范,实现有序管理。 三、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由城管办牵头, 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新罗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涉 及市公安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郑如占副市长 牵头落实;市城管办、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林兴禄副市长牵 头落实。为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依托相关部门成立7 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具体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