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
【每日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
【每日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四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卜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履行 下列职责: T (一)结合木机关、本小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保密•作制度; (二)定期开展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三)按照定密权限和法定程序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 (四)加强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保密防护措施: (五)落实涉密人员分类管理、任(聘)用审查、保密承诺、脱密期管理等制度; (六)对本机关、本单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保密责任等情况进行检杏;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保密工作职责。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工作人员 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第六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一级的机关及其 授权的机 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定密权限和法定程序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 事项确定为 国家秘密,不得将属于本机关、本单位的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 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八条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 任人。 专门负责定密的丁.作人员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