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制砂石行业管理办法
县机制砂石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县辖区内从事机制砂石生产、销售、运输、 使用及行业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机制砂石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 指利用天然砂、岩石、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