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矿井防尘管理1、新建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资料。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或开采新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一、矿井防尘管理 1、新建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 鉴定报告资料。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或开采新采区,应进行一次煤 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 果必须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建立和不断完善矿井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 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 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 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 设防尘供水管路。 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6寸, 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4寸,只进行冲洗的轨道 巷及其它巷道防尘管路安设内径2寸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 径2寸和4寸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 门要齐全,胶带运输机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 和1寸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 1寸阀门。通风部每半年填制一次管路防尘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通 风部门一份。 3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并有备用水池,水池 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 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