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1月2日 川价发[2004]258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房管局(处): 现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