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采购合同
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 总则1.1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并由甲方授予乙方进行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