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为确保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进一步调动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适时地对员工工作业绩作出正确评价,以提高全院
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 施细则(仅供参考) 为确保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进一步调动 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适时地对员工工作业绩作出正确 评价,以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和设计、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院核心 竞争力,确保院各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 办法,仅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 1、按照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员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 及其绩效状况,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激励措施,促使其工作 计划和工作进度与院目标相符合,进而提高全体员工的效率和竞争 力。 2、通过对员工立体的考核评价,发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岗位适应度, 并借此作为其收入分配、岗位培训和岗位调整工作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 4、简洁易行、追求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