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度-母子保健手册管理规范
《母子保健手册》管理规范·建册对象:·自治区境内的早孕期妇女和新生儿,包括流动人口和常驻人口。·建册内容:建册日期、建册单位、联系电话、建册编号(分别是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档案编号,此项由辖区医疗单位填
三教上人(A+版-ApplicableAchives) 《母子保健手册》管理规范 ·建册对象: ·自治区境内的早孕期妇女和新生儿,包括流动人口和常驻人口。 ·建册内容:建册日期、建册单位、联系电话、建册编号(分别是孕妇和新生儿 的健康档案编号,此项由辖区医疗单位填写)、孕妇基本情况、产前胎儿筛查情 况、产期检查随访服务情况、分娩情况、产后访视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 产后42天健康检查情况、新生家庭访视情况、3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情况 和7岁以内健康体检情况等。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要求: ·时间:孕足12周前 ·服务对象:孕妇 ·服务机构:AAA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1、 为孕产妇进行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 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血型、尿常规、肝 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 为其提供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 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随访服务记录本,对具有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 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 转诊记录。 ·第2、3次产前随访服务要求: ·时间:孕16-20周、21-24周 ·服务对象:孕妇、胎儿 ·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1 三教上人(A+版-ApplicableAchiv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