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响应国家号召或自愿到边疆和贫困地区进行锻炼,并有具体单位接收者,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期满前1个月向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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