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转让协议_1
学校校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认其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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