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
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人[20061 263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修订的《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