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病情危重,危急生命或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二、讨论由护士长和主管护师主持,病区护士均应参加。 三、讨论时由责任护士汇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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