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方案
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确保政府在金融市场的信用,规避政府财政风险,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政府贷款偿债专项资金。为加强偿债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偿债专项资金的来源
13 第页共页 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确保政府在金融市场的信用,规避政府财政风险,区人 民政府决定设立政府贷款偿债专项资金。为加强偿债专项资金的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偿债专项资金的来源 (一)每年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还本付息 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0%; (二)每年区财政从区直各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 府、法院、检察院、教育、人防等部门除外)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及 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安排用于偿债专项资金,其中: 1、区直各部门、单位征收的行政性收费按收费总额的20%提取、 事业性收费按收费总额的15%提取; 2、区直各部门、单位征收的罚没收入按30%提取,区财政部门 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所查处的违纪收入全额安排用于偿债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