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
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一、总体目标倒房重建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确保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混结构,确保建房达到设防标准,月底
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倒房重建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 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确保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混结构,确保建 房达到设防标准,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重建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 鼓励灾民自建住房。根据实际,我县将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 复重建工作,帮助倒房户重建家园。 三、实施步骤 (一)核实灾情阶段(6月18日—6月23日)。全面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的 底数,做到不虚报一户,不漏报一间,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阶段(6月24日—6月28日)。制定科学方案,确定重建补助对 象,制定补助标准。 (三)选址规划阶段(6月29日—7月8日)。科学规划,避开灾害隐患点,严禁 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和风口等易灾地带建房,增强抗灾减灾 能力。 (四)组织实施阶段(7月9日—7月18日)。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大力实 施,力争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五)竣工验收阶段(7月19日—11月30日)。倒房恢复重建竣工后,组织专 班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并做好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家园是事关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 展的大事,是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镇(管理区)要成立由主要 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 组。镇(管理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部门领导包服务的“三包”机 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组织核查,摸清底数。各镇(管理区)要在县核查组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组 织力量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认真核实灾区群众倒房情况,做到镇(管理区)不漏 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不虚报瞒报,不漏报误报,保证倒房对象准确无误。同 时,还要根据受灾程度、自救能力大小,逐村逐户、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填好《因 灾倒房台帐》,并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县民政 局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确定重建对象。 (三)科学选址,防灾减灾。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 相结合”的减灾防灾方针,由镇、村组和建房户代表共同确定建设地点。要科学选 址,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