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排除适用之项目
公告排除適用之項目單位:財政部賦稅署法規名稱條次(項次、款次)法規文字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四款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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