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委巡察工作方案
县委巡察工作方案 一、巡察对象 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各人民团体支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