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新)
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下达<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科函[2008]106号),由省土木建筑协会建筑结构委员会、省设协结构与抗震委员
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