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缓考管理办法
XX大学学生缓考管理办法第一条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考前向其所在院、 系、部(以下简称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学院核实,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同意后,在考前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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