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一)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生产制度(一)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 要责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 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 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 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 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 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 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 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 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佩戴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 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 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生产用水应当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有 关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