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离岸业务代客外汇买卖委托合同
招商银行离岸业务代客外汇买卖委托合同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乙方:地址:邮编: 电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共同签署以下条款:一、术语释义(一)
招商银行离岸业务代客外汇买卖委托合同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乙方: 地址: 邮编: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共同签署以下条款: 一、术语释义 (一)外汇:指港币、美元、日元等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的可自由兑换的其他国家货币。 (二)外汇买卖:指甲方根据乙方在《招商银行离岸业务代客外 汇买卖委托书》中的指令而执行的具体外汇交易行为。 (三)保证金:是指乙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委托甲方进 行外汇买卖履约保证的、甲方认可的一定数量的现汇。 (四)追加保证金:是指在外汇市场波动时,外汇买卖发生亏 损(包括平仓亏损和浮动亏损),当亏损的金额超过甲方规定的保证 ,, 比例时甲方将要求乙方补足保证金乙方补足的保证金称为 金的一定 。 追加保证金 (五)工作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对外营业,并可对 有关货币进行外汇买卖的营业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