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学聘用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暂行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学校聘用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校聘用人员(以下简称校聘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学聘用人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