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建设行政许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