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讲师管理办法(2)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讲师(下称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在《人事管理制度》与《培训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讲师(下称讲师)队伍,发挥内部 讲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在《人事管理制度》与《培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 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作培训管理办法的补充部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归口管理 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讲师工作职责 1. 按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在不影响本职岗位的前题下,进行专业或特长相关内训课程; 2. 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的工作总结,对培训方式、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公 司培训人员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3 .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 4 .负责拟定或提供教材方案; 5 .负责制作培训学员测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三章讲师资格评审及程序 第五条讲师类别 储备讲师正式讲师 “ 讲师分和两类,讲师除获得授课薪酬外,还可参加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的讲 ” 师培训(委外或外派),正式讲师等级资格证由执行总裁批准后,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直接颁发。 第六条讲师评选条件 1. 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高度的敬业精神,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 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2 .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 .形象良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 .具备编写教材、讲义、测试题的能力。 第七条等级评聘 —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按级付酬,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 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