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法治语境下的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法治语境下的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一、立法权限的来源和配置 要谈立法首先就得在价值层面上理清掌握立法权力的主体应为何者。这里涉及到对权力来源的认识。自古以来,关于权力的来源便有“自下而上论”与“自上而
法治语境下的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一、立法权限的来源和配置 要谈立法首先就得在价值层面上理清掌握立法权力的主体应为何者。这里涉及到对权 力来源的认识。自古以来,关于权力的来源便有“自下而上论”与“自上而下论”。“自 下而上论”认为,权力来源于权利,___力是基于民众的让渡而形成的,其必须受制于民 众的权利:“自上而下论”则认为,权利出自于权力对其的确认,民众所享有的权利不得 超出___力所界定的范围。由此可进一步引申出“__在民”与“君权至上”的分野。因而, 国家形式也相应地有__制与专制之别。在__制国家里,人们都比较看重法律的__性,强调 法律应当也必须是民众共同意志的体现,因而在立法上十分注重民众的参与(无论是直接 的还是间接的),民众实际上是“隐藏着的立法主体”;而在专制(集权)国家里,掌权者虽 然也得顾及__,但这种顾及往往是一种“____的雅趣”-凭性而为,因而对民众而言颇有 “施舍”与“恩赐”之味,民众在此更像是立法的受动者。从现实来看,__在当下现代乃 至后现代的语境中无疑是取得了强势地位,毕竟人人都希望自己的意思表示能得到别人的 尊重。但就__的具体表现形式(或者说制度安排)而言,客观地说这是没有普适的标准的。 因为不同的国家乃至同一国家内不同的区域都有其独特的“地方性知识”(吉尔兹语),所 以需要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任何一劳永逸的普适化愿望都是对__(包括法治)的 奢求,是不现实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一国法治的实现可以排斥一些基本的共通性理念。 我国自古没有__的传统,有的只是为民作主的自我成就感,因而对权力来源的认识是 属于“自上而下论”者。建国以来,虽然一直是在强调“人民当家作主”,但其实际的运 作效果应当是人所共知的。如果说春秋战国时期“人治底下的儒法之争”还表明人们意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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