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管理,规范体系聘用人员科研行为,确保体系聘用人员有效履行岗位职责,构建“民主开放、务实高效、诚信奉献”
附件 1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管理, 规范体系聘用人员科研行为,确保体系聘用人员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构建“民主开放、务实高效、诚信奉献”的体系文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对象为各体系首席科学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 验站站长。 第三条 体系首席科学家的信用管理工作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 责;体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信用管理工作由体系首席科学 家负责。 第四条 信用管理采用量化打分的评价办法,总分为分,倒扣 100 计分,分以上为优秀,分分为合格,分以下为不合格。信 8560-8459 用评价工作在年度人员考评前完成,年度体系人员考评实行信用评价 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体系会议出席情况分)、 (10 提交体系相关材料情况分)、工作日志、经费支出及培训人员汇 (20 总填报情况分)、恪守职业道德情况分)、出国及人员变动 (20(30 报告情况分)、管理平台维护情况分)。 (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