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 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 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 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 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 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 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 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 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 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 照明、通风设施。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 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 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标识通 常包括: a)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 b)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 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 第五条 加臭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加臭剂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