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协调机制工作意见
财政局协调机制工作意见 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实施民生工程的牵头抓总工作。 1、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筹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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